1.建筑玻璃CE认证分类
欧盟官方指令——M135 覆盖平板玻璃、浮雕玻璃和玻璃砖等玻璃产品,按照产品属性分4大类、7 小类:
A.平面和曲面玻璃板
可以是单片或夹层的透明、半透明、无色、着色或不透明矩形玻璃板,直接用于建筑中,或
用于加工、成型,根据产品特性和使用要求又分为4 小类。
钠钙硅玻璃原片(浮法、抛光加丝、拉伸法、压花、加丝压花)
硼硅酸盐玻璃原片(浮法、拉伸法、压延法、浇铸法)
玻璃陶瓷(压延法、浇铸法)
(2)深加工玻璃
使用钠钙硅玻璃原片、硼硅酸盐玻璃原片或玻璃陶瓷,进行热增强、化学增强或夹层处理的玻璃。
(3)特种玻璃或安全玻璃
热增强安全玻璃、热浸热增强安全玻璃、夹层安全玻璃
特种夹层玻璃,如防弹玻璃、防爆玻璃、防盗玻璃和防破坏玻璃
带电加热和/或报警系统防火玻璃组件
(4) 镀膜、贴膜、釉面、表面处理或镜面玻璃
B. U形玻璃(第5小类)
通过浇铸、压延等方法,得到的半透明或不透明、无色或本体着色、加丝或不加丝的钠钙硅玻璃,在加工过程中成型为U 形,按照生产库存尺寸直接用于最终建筑物中。
C. 中空玻璃(第6小类)
组成中空玻璃单元的玻璃板可以是A单元中的任何一种玻璃,外形可以是矩形或其形状,边部可以是直线的也可以是曲线的,板面可以是平的也可是弯的。
D. 中空玻璃砖(第7小类)
由钠钙硅玻璃制成的中空、单一的玻璃体,用于建造非承重玻璃墙。
2. 建筑玻璃CE 标志相关标准
建筑玻璃CE认证采用标准有支持性标准和一致性欧洲准则(hENs)两类,支持性标准有包括产品标准、产品特性标准、产品特性计算或测量方法标准等,这些支持性的标准由CEN 负责起草出版,CEN 标准出版后将取代所有成员国的国家标准。一致性欧洲准则(hENs)是必需强制执行的,这些准则是相应产品标准体系的一部分,通常是标准体系的最后一个部分,名称一般为“第×部分×××产品一致性评价”(“Part X:Evaluation ofconformity/Product standard”)。只有夹层玻璃例外,它是一个单独的标准——“EN14449:2005 建筑玻璃——夹层玻璃和夹层安全玻璃——一致性评价方法”。不同玻璃产品CE 认证采用的标准,进入欧洲市场的所有建筑玻璃产品必需遵守这些标准。
每一产品的一致性欧洲准则(hENs)主要有以下内容:a.详细说明产品如何遵守欧盟官方指令;b.详细说明如何进行产品及其特性的初始型式试验;c.详细说明产品制造商应如何进行生产控制,并保持产品性能一致;d.欧洲建筑产品官方指令条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