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承压设备(PED)的风险类别
(1) 低于Ⅰ类:最大允许压力PS大于0.5bar,但该设备由于压力导致的危险很小,无须作符合性评审,但也不得带有CE标志。
(2) Ⅰ类: 压力导致的危险很小;无须授权机构参加符合性评审。
(3) Ⅱ类: 压力导致的危险中等;授权机构只参与制造检查。
(4) Ⅲ类: 压力导致的危险较高;授权机构须参与设计、制造检查。
(5) Ⅳ类:压力导致的危险极高;授权机构须对设计、制造进行增强检查。制造商须保证的项目和授权机构须检查的项目也更全面。
Ⅰ~Ⅳ类承压设备均必须满足ESR,并带有CE认证标志(其中Ⅱ、Ⅲ、Ⅳ类承压设备应带有参与产品控制的授权机构的编号)。
2. 承压设备风险类别的确定
承压设备风险类别的确定主要取决于下列各因素:
(1) 设备的类型:
压力容器(盛装流体,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空间。除本体外,还包括容器与其他设备相连接的第一个接头。一台容器可以由多个压力腔组成);压力管道(承压系统间传输流体的管件的总称。既可以是单根管,也可以是由多个承压件组成的管系。由管子组成的用于冷却或加热空气的换热器应归为压力管道) ;
分类图表5适用范围内的承压设备(如: 各类换热设备和压力锅) ;
安全附件(用来防止承压设备超出许用极限的装置。包括安全阀、爆破片等直接限压装置和压力开关、液位开关等具有停止或闭锁作用的限制装置) ;承压附件(具有特定功能和一定承压空间的装置,如:阀门、压力表等) 。
(2)介质的性质:
第1组危险性流体(包括易爆的、易燃的、有毒的和氧化性的等) ;
第2组非危险性流体(第1组中不包括的其他流体,如水和蒸汽等) 。
(3)介质的状态:气态或液态。
(4)最大允许压力PS(bar) :由制造商设定的承压设备的最大设计压力。
(5)容积V(L)或公称尺寸DN(mm)。
(6)最大允许温度TS(℃):由制造商设定的承压设备的最大设计温度。承压设备风险类别的确定还要采用适当的分类图表。承压设备分类图表适用范围见表1,分类图表示例见图1。